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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公司新聞
            醫療器械上市后的分級監管詳情介紹
            發布時間: 2024-10-22 17:13 更新時間: 2024-12-27 0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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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醫療器械上市后的分級監管詳情介紹如下:


            1 上下聯動監管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1). 國家藥監局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a國家藥監局負責指導和檢查全國醫療器械生產分級監管工作;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b 制定醫療器械生產重點監管品種目錄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2). 省藥監局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a 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醫療器械生產重點監管品種目錄;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b. 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分級監管工作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c. 市監管部門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負責本行政區域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分級監管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2 .重點監管目錄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a. 國家藥監局制定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根據醫療器械產品風險程度,國家藥監局制定并動態調整重點監管目錄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b. 省監管局補充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省局應當綜合分析本區域同類產品注冊數量、市場占有率、生產質量管理總體水平和風險會商情況等因素,對國家藥監局制定的目錄進行補充,確定本區域內醫療器械生產重點監管品種目錄,并進行動態調整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3 分級監管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a. 四級監管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風險程度高的企業實施四級監管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主要包括:生產重點監管品種目錄產品;以及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差的企業;有嚴重不良監管信用記錄的企業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實施四級監管的企業,每年全項目檢查不少于一次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b. 三級監管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風險程度較高的企業實施三級監管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主要包括:生產除本行政區域重點監管品種目錄以外第三類醫療器械;以及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較差的企業;有不良監管信用記錄的企業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實施三級監管的企業,每年檢查不少于一次,其中每兩年全項目檢查不少于一次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c. 二級監管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風險程度一般的企業實施二級監管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主要包括:生產除本行政區域重點監管品種目錄以外第二類醫療器械的企業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實施二級監管的,原則上每兩年檢查不少于一次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d. 一級監管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風險程度較低的企業實施一級監管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主要包括:生產第一類醫療器械的企業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實施一級監管的,原則上每年隨機抽取本行政區域25%以上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新增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在生產備案之日起3個月內開展現場檢查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4 動態調整監管級別 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省局結合監督檢查、監督抽驗、不良事件監測、產品召回、投訴舉報和案件查辦等情況,確定監管級別并告知企業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1). 上調監管級別的情形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a 發生嚴重質量事故的企業;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b 新增高風險產品的企業;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c 國家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;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d創新方式獲得注冊證的企業;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e跨區域委托生產的醫療器械注冊人;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f僅進行受托生產的受托生產企業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2). 下調監管級別的情形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對于長期以來監管信用狀況較好的企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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